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批准《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,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。《方案》对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将进行部分调整,调整后,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.8%,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.2%,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.9%。
根据该方案,进口关税调整中,继续对小麦、玉米、糖、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,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%的暂定配额税率。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施滑准税,税率维持不变。
其中硬粒小麦、非种用玉米、其他籼米稻谷进口普通税率、最惠国税率、关税配额税率分别为180%、65%、1%;糖进口普通税率为125%,最惠国税率50%,关税配额税率15%。(来源:期货日报)